营口技师学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 2021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营口技师学院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营口技师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培养中、高级、预备技师等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省级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园地、省级众创空间、普惠制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及营口地区唯一可以面向社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学院设有机械加工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经济系、医药化工系、现代服务系六个系,分别设立系主任、书记、副主任职位。内设机构有工会、团委、办公室、党务中心、纪检监察室、人事中心、绩效中心、教务中心、实训中心、学生中心、学籍管理中心、招生就业中心、培训中心、成教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校企中心、职业技能认定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中心、宣传中心、孵化基地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709.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13.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3.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 96.7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61%。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有增加,原因是营口技师学院和辽南技师学院账户整合为营口技师学院。
(二)支出总计3709.71 万元,包括:
1.工资支出2787.04万元,占总支出75.13%;商品和服务支出754.19万元,占总支出20.33%;对个人支出85.84万元,占2.31%;其他资本性支出82.64万元,占2.23%。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有增加,原因是营口技师学院和辽南技师学院账户整合为营口技师学院。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09.71万元,基本支出3709.7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有增加,原因是营口技师学院和辽南技师学院账户整合为营口技师学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9.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2926.89万元,占78.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23万元,占9.7%;卫生健康支出207.78万元,占5.6%;住房保障支出213.80万元,占5.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拔款支出情况。
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0%。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31 万元。比上年减少 0.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加油及过道费,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9.71万元。其中:工资支出2787.04万元,占总支出75.13%;商品和服务支出754.19万元,占总支出20.33%;对个人支出85.84万元,占2.31%;其他资本性支出82.64万元,占2.23%。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19万元,比上年增加 300万元,增长39.78 %,主要原因是营口技师学院和辽南技师学院账户整合为营口技师学院。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 (套),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主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 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涉及资金0,自评覆盖率 (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
(2)部门评价情况。
无。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勒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由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下表)
